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工信部拟废止4个职业资格相关文件的通知:
关于拟废止《关于组织开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等四个文件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根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组织开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拟对《关于组织开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信办人〔2004〕47号)等四个文件予以废止。
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4月30日前向我司反馈,电子邮件请发送至rcc@miit.gov.cn。
附件:拟废止的文件目录(4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2019年4月17日
附件:
拟废止的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布单位 |
1 | 关于组织开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 | 信办人〔2004〕47号 | 信息产业部办公厅 |
2 | 关于组织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持有者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业务技术培训的通知 | 信办人〔2004〕48号 | 信息产业部办公厅 |
3 | 关于印发《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的通知 | 信人函〔2005〕66号 | 信息产业部人事司 |
4 | 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以及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函 | 信人函〔2005〕156号 | 信息产业部人事司 |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