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考中项/软考高项必考知识点 ▎合同和知识产权管理

今天给大家分享软考必考知识点——合同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一、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的分类及其主要内容:

1.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的划分

从信息系统工程的不同范围和数量进行划分,可以分为信息系统工程总承建合同、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合同、分包合同。

按项目付款方式划分信息系统工程合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2.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合同的基本内容。

(2)建设单位提交有关基础资料的期限。

(3)项目的质量要求。

(4)承建单位提交各阶段项目成果的期限。

(5) 项目费用和项目款的交付万式。

(6)项目变更的约定。

(7)双方的其他协作条件。

(8)违约责任。

 

二、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原则

1.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是监理最主要的任务之一。归纳起来,监理工作在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即合同的签订管理、合同的档案管理和合同的履行管理。

2.合同管理的原则

合同管理的原则是指监理单位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过程中针对各类合同的管理须遵循的宗旨,贯穿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包括:事前预控原则、实时纠偏原叫、充分协商原则和公正处理原则。

 

三、合同争议的概念及起因和调解办法

所谓合同争议,是指合同当事人对于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权利行驶、义务履行与利益分配有不同的观点、意见、请求的法律事实。

1.合同争议的起因

(1)建设单位违约引起的合同争议;

(2)  承建单位违约引起的合同争议。

2.合同争议的调解方法

按照合同要求,无论是承建单位还是建设单位, 都应以书面的形式向受理单位提出争议事宜,并呈一份副本给对方。监理单位接到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应进行以下工作:

(1)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和取证

(2)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

(3)在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

(4)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实施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意见:同时对争议做出监理决定,并将监理决定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

(5)争议事宜处理完毕,只要合同未被放弃或终止,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建单位继续精心组织实施。

 

当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某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根据合同约定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合同违约的概念及起因

1.违约的概念

违约是指信息系统工程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在此,主要是指建设单位的违约和承建单位的违约及其他不可抗力的违约。

2.合同违约起因

(1)建设单位造成的违约;

(2)承建单位造成的违约;

(3)其他的违约(因不可抗力造成)。

 

五、索赔的概念及处理原则和依据

索赔是在信息系统工程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分为索赔和反索赔(反索赔是指建设单位向承建单位提出的索赔)。

 

1.索赔处理原则

(1)预防为主的原则;

(2)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3)公平合理原则;

(4)  协商原则;

(5)授权的原则;

(6)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

(7) 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2.监理单位处理索赔费用的依据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2)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信息系统工程的标准、规范和文件。

(3)木项目的实施合同文件,包括招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等。

(4)实施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包括来往文件、签证及更改通知。各种会谈纪要;实施进度计划和实际实施进度表;实施现场项目文件;产品采购等。

(5)其他相关文件,包括市场行情记录、各种会计核算资料等。

 

六、合同管理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

(1)商标及其相关标记;

(2)专利权和外观设计;

(3)著作权;

(4)商业秘密。

 

2.知识产权的权利

《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中,“知识产权”包括以下有关项目的权利:

(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

(3)在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名称和标记;

(7)禁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

 

3.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

(1)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指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记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护权。

 

4.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1)能防止纠纷产生;

(2)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

(3)互换许可证战略。

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监理措施、政策措施和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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